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平财购〔202221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做好我市公开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

二、公开主体及渠道

由各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各采购单位可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统计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并计算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执行情况。

(网址:http://pingdingshan.hngp.gov.cn)

三、公开内容及时间

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在2022年12月16日前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包括2021年度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及占比,以及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留份额措施、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及合同公告网址链接等)。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主管预算单位应汇总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并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版发至pdscgb2627593@163.com邮箱。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各项政策要求。采购人未按照《办法》要求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于未达到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三)自2023年起,各主管预算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并向财政部门报送。

 

附件: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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