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某部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某部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某部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某部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20201C320290000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某部空气能热水器等配套设施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后续相关服务,投资额约5万元。
三、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警某部综合信息网》、《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8日至2020年06月01日
四、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20年06月03日
2、谈判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051302室
3、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刘亚红、黄少华、刘亚平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平顶山市美电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49000.00元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质保期:壹年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路东飞行生态园小区院内五号楼4单元一楼东户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某部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673758317
招标人地址:平顶山市地区
监督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某部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994003080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某部
2020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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