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08-95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8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28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新城区翠竹路与长安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总占地面积约为47963.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4625.39平方米。本次服务内容为办公楼区域、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公共秩序维护、会议服务、绿化管养等,包括室外庭院、大厅、走廊、卫生间和会议室的音视频及灯光设备、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安防监控设备、门禁道闸一卡通系统、电梯、中央空调设备的调节使用和日常设备维修维护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一年
5.4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须提供2020年0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打印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4提供2019年度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3.6按照“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2、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750726417G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2759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65号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0375-297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5-219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103757733
日 期:2020年08月14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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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总 手机:18637550002 电话:0375-2190007 传真:0375-2190007 豫ICP备11016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