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某单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某单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按其上级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平顶山某单位,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项目名称:平顶山某单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2020-JLZLZD-G1017
2.3最高投标限价:17万元。
2.4工程概况:本次监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6个工程项目,分别是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的10KV电力增容改造(投资额213万)、保管员工作室改造(投资额51万)、基层楼改造(投资额149万)等3个项目和位于南阳市南召县的新建宿舍(投资额185万)、道路中修(投资额156万)、临时住房改造(投资额60万)等3个项目。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持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持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符合前述要求的财务报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20年03月以来至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①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不良行为”、“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军队采购网”网站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如有不良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②企业与总监理工程师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①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②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放弃中标或随时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0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8 时至 12 时,下午 02 时 30 分至 0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051202室 报名登记。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 0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8 时至 12 时,下午 02 时 30 分至 0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051202室 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平顶山市某单位(具体与联系人确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某单位
地 址:平顶山市
邮 编:467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6738122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邮 编:467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5-2190007 15238296983
电子邮件:jszb3688@163.com
日 期:202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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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总 手机:18637550002 电话:0375-2190007 传真:0375-2190007 豫ICP备11016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