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亮化工程施工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亮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07-24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亮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76187.52

最高限价:1276187.52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长安大道翠竹路西北角,主要包括灯具布置、照明配电、控制及灯具安装等。

5.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承诺书);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证
    3.7、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2017、2018年度或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符合前述要求的财务报表);

3.8、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委托代理人除外,拟派人员须一人一岗),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供应商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19年07月以来至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9、按照“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放弃中标或随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7月08日至2020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708日至2020年07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750726417G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27596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65号

系 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0375-297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219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云霄

联系方式:15238296983

   期:2020年0707

温馨提示:

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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