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郏县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单位 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郏县某部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郏县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郏县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单位入围项目
2.2采购编号:JSHZHB-2019-032
2.3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郏县某部的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选择供货单位。
2.4采购范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郏县某部非粮油类(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副食品的集中配送服务。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服务期限:壹年。
2.7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蔬菜、畜禽肉和水产类等食品经检疫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且实体场所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或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实体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具备相应的车辆运输及服务保障能力;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近一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3.6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7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0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打印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8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或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报名人须于2019年09月02日至2019年09月06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06日下午18:00)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携带身份证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051202室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地址:同报名地址;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警平顶山支队综合信息网》及《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郏县某部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038821626
采购人地址:平顶山市郏县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日 期:2019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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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总 手机:18637550002 电话:0375-2190007 传真:0375-2190007 豫ICP备11016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