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看守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看守所的委托,就鲁山县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并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LZC2019-Bjc065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鲁山县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投资额为474470.00元。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服务期限:壹年。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具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4.3须提供2019年0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打印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6须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或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4.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

4.8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

4.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文件下载须知

5.1报名时间2019年09月20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09月26日23时59分。

5.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5.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09月20日2019年09月29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9月30日10时30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鲁山县看守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8578

采购人地址:鲁山县城墨公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往北约200米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103757733

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23005487188A

 期:2019年09月1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响应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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