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房间窗帘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房间窗帘制作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051202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ZHB-2021-025
2、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房间窗帘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520000.00元 最高限价:52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主要为新办公楼房间布帘、百叶窗帘等制作安装采购。
5.2、供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051202室
3、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0513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0513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与翠竹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联 系 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0375-297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219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5238296983
日 期:2021年08月16日
[返回首页]
联系人:王总 手机:18637550002 电话:0375-2190007 传真:0375-2190007 豫ICP备11016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