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2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975

2、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39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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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4796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4673.83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包含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与维修(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梯设施、人防设施维护、体能训练设施维护、会议音响灯光系统、安防报警及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工作、负责24小时人员、车辆出入查验,地下停车场管理、院内外地面停车场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以及卫生消杀、隔油池、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会议服务保障和防洪、防疫等其他突发事件应对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服务起始之日起3年。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须提供2021年0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打印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4、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3.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21年01月以来至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 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www.pdsggzy.com/tzgg/48949.jhtml)。

3、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联系方式:0371-6580840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与翠竹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系 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0375-297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219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5238296983

   期:202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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